负债近四百亿的东北特钢被勒令不得进行“债转股”
澎湃新闻记者 贺梨萍
负债近388亿元的东北特钢,被债权持有人要求不进行债转股、不恶意逃废债。
此前的3月28日至5月5日,短短的39天之内,东北特钢发生4起违约事件,且目前无偿债方案公布。
5月25日,中国货币网公布了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北特钢”)发行的两期中期票据 “13东特钢MTN1”、“13东特钢MTN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两份公告中均提及,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不逃废债、保证债券本息兑付。
两期中期票据共涉22亿元
公告显示,上述两期中期票据共涉22亿元。
“13东特钢MTN1”发行规模为14亿元,债券票面利率6.10%,中国银行担任主承销商,持有人共计25家机构。目前,该期债券主体评级为C,债项评级为C。
本次会议由中国银行召集,17家持有人在大连召开了持有人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尽快披露付息兑付方案、要求发行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向投资人提供目前的受限资产、落实担保事项等多项议案。
该期债券的投资者给东北特钢的时间有限。根据要求,东北特钢对付息兑付应制定明确方案,向全体持有人通报相关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时间、外部支持等信息。并要求东北特钢于2016年5月31日前制定公开明确的还款计划。东北特钢还被要求每周五下午16:00前,通过邮件向主承销商提交企业一周最新情况。
“13东特钢MTN2”发行规模为8亿元,主承销商为农业银行。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共计14家,其中11家参与了人会议。
会上表决通过了8项议案,包括要求东北特钢启动提前偿还和资金归集等措施、提报本息兑付方案、定期披露最新情况工作、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不逃废债保证债券本息兑付、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对发行人启动法律程序、缩短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等。
对于两份公告中均提及的不得进行债转股,有可能一些摇摇欲坠国企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同样发生债务违约的中钢集团,被曝拟定的偿债方案就包含债转股,一时引发热议。
澎湃新闻此前就产能过剩行业是否应该债转股采访多名人士,“延缓问题爆发”、“时间换不回空间”为主流观点。
39天内四度违约
东北特钢的债务危机爆发始于今年的3月28日,而最近的一次违约则发生在5月5日,这之间共计39天,发生四次违约。
3月28日、4月5日、4月12日、5月5日,东北特钢分别宣布“15东特钢CP001”、 “15东特钢SCP001”、 “13东特钢MTN2”、 “15东特钢CP002”不能按期兑付,造构成实质性违约。
在第一次违约发生当日,联合资信即下调了东特钢主体信用评级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其中,东北特钢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由AA下调为C,并将“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的债项信用评级均有AA下调为C,将“15东特钢CP001”、“15东特钢CP002”、“ 15东特钢CP003”的债项信用评级由A-1下调为D。
东北特钢不仅承受着连续的债务危机,公司高层也出现动荡。
就在“15东特钢CP001”违约发生之后,公司上任不足一年的原董事长杨华3月24日在其居所上吊死亡,东北特钢在第二天披露该消息。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一把手空缺近1个月。4月19日,东北特钢发布消息,董事(人名)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摆在52岁董事面前最大的问题,显示是如何偿债。但据目前发布的公开信息,东北特钢除发布违约公告,未对债务作其它任何说明,也无任何偿债方案公布。
东北特钢是由原大连钢铁集团、抚顺特钢集团、北满特钢集团于2004年9月重组而成的大型特殊钢生产企业,拥有特殊钢材生产能力约500万吨,是国内前列的特钢企业,在军工、航天用钢等领域竞争力很强。公司注册资本36.44亿元,辽宁省国资委、黑龙江省国资委、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股46.12%、14.52%、22.68%和16.67%,其中辽宁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股68.81%,为东北特钢实际控制人。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