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27日电(记者白丽萍、王博)2014年4月11日,兰州发生“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当地居民的生活不同程度受到水污染事件影响。记者27日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5位兰州市民起诉自来水公司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一案近期在兰州城关区法院正式立案。
水污染事件发生后,5位当地市民就对自来水供给单位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威立雅对自来水苯污染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今年2月兰州城关区法院已对此案正式立案。
兰州市发生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之后,相关专家论证、调查组认定为供水安全责任事件。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流沟建成于1959年,属输水暗渠,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实际已运行近60年。据调查,造成兰州局部自来水苯超标的直接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