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29日专电(记者徐海涛、刘美子)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合计3162.1万元一案,5月29日在安徽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51岁的黄小虎,历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卷烟厂厂长、蚌埠卷烟厂厂长、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等职。淮南市检察院指控:黄小虎涉嫌利用其担任国有单位一把手的职权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从1999年至2012年间,贪污960.1万元、受贿205.5万元、行贿1450万元,职务侵占546.5万元。
其中在担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期间,黄小虎主导外经贸委与体委合作建房项目,指使下属将217万元项目利润侵吞。2002年至2005年任滁州卷烟厂厂长期间,黄小虎未经招投标、集体研究等程序,擅自违规将该厂在安徽电视台的广告业务交由两公司代理,从中套取广告费差额665.1万元并非法占有。违规向外透露卷烟厂技改工程标底,从中索贿15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6年黄小虎为收购淮北市洪杨煤矿60%股权,先后五次向从淮北市调来的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行贿,共计450万元;2009年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送给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郎庆田1133.9万港币。
据了解,黄小虎被查处期间,检举了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办公室主任陈圣天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线索。现张友仁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阜阳市检察院起诉,陈圣天因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