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10月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0月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首次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这份新规将地方政府举债权力限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市县一级由其代发),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优先为在建投资项目融资。新规还禁止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IV)举债,明确“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另一方面,《意见》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替代现有债务的其他融资工具,帮助地方政府降低利息负担。
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债新规,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认为有助于约束地方政府的新增借贷和管理现有存量债务,与8月底通过的新预算法对接。
大摩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乔虹(Helen Qiao)在报告中写道:“如果得到恰当执行,它可以降低公共部门的借贷成本,并最终降低财政不可持续的风险。”
对于中央政府不救助地方债的威胁,大摩认为有可能促使地方政府将更多国有资产变现、加快推进国企改革。
不过就短期而言,大摩预计如果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IV)债务很大一部分失去中央政府担保,可能会推动利率走高。与此同时,允许债权人在市场规则下承受亏损可能会造成一些违约发生,大摩报告如是称。
大摩相信地方政府在基建中将继续扮演关键角色,基建在城市化浪潮中有更大发展空间,而中国集权式财政体制的改革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松风 编译)